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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副总经理覃振杰:关于构建地方金融监管新体系的实践和建议——以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为例

发布时间:2019-06-27      作者:覃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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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广东省率先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设立了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创新型“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处理反馈-持续监测”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监管科技,对地方金融风险做到及时发现、精准识别、监测预警和有效处置,完善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当前金融风险变得更加隐蔽和复杂,呈现传染性更强、跨地域更大、影响面更广和扩散速度更快的特征,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其中,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频发,对当地的金融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令区域性金融风险防控压力较大。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广东省率先落实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设立了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创新型“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处理反馈-持续监测”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监管科技,对地方金融风险做到及时发现、精准识别、监测预警和有效处置,并完善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1. 引言

 

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根据“回归本源、结构优化、强化监管和市场导向”的金融工作四项原则,各地方政府推进和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就地方金融风险而言,主要是由两方面引起的:一是地方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是各类地方交易场所,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的规定,采取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二是无金融牌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主要是非法集资案件、非法黄金、非法外汇、非法证券、非法期货等形式,这些非法金融活动的特点是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以短期内获取高额回报为利诱,带来大量的社会不稳定事件。

 

2. 当前广东省地方金融工作状况的概述

 

30年来,广东省的金融机构总资产、社会融资规模、存贷款余额、上市公司数量等主要金融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指示,“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省金融改革锐意创新,民间金融街、民营银行暨互联网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国内首先设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著。其中在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方面的重大举措上,主要通过设立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大力运用监管科技手段,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清理整顿互联网金融乱象,金融系统运行稳定有序。

 

2.1 地方金融监管权限来源

 

“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在2017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此外,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保监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单独设置后,我国形成了“一行三会”的格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金融管理部门要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增强金融监管协调的权威性、有效性,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

 

2.2 地方金融监管职能界定

 

当前,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属地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当中,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这7类机构,由中央监管部门制定规则,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实施监管;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这4类机构,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提高准入门槛,严格限定经营范围。由此形成了“7+4”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框架。

 

同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和应急维稳工作。统筹加强跨部门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推进地方金融风险防控系统建设;牵头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等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2.3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设置

 

为全面落实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201810月,广东省在机构改革中新组建了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加挂广东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为提升风险的识别与监管能力,建立和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广东省于20176月成立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同年8月,广州市成立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是全国地方政府设立的第一家专业化金融风险监测防控机构。

 

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发展在“广东省金融十条”(编者注:“广东省金融十条”是指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粤发〔20184 号)。)中第五条明确指出“建设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加强金融风险预警处置。依托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建设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力争在2018年底前实现对全省金融全业态的有效监控。”

 

3. 广东省金融监管协作的创新模式

 

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建立金融监管协作的闭环工作机制。通过“数字政府”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在广东省建立金融监管工作平台,实现任务自动生成、任务下发、工作协同、数据统计、任务考核的电子政务全流程工作系统,该平台还具备任务上报、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法律法规、案例库等功能。例如:在发现风险线索后,系统及时向广东省(广州市)金融监管局报送信息,同时通过系统将风险线索下发到相关的市区金融局,市区金融局工作人员通过风险处置管理系统及时了解风险线索情况,并及时组织相关的人员到现场情况核查后,系统根据核查结果和持续监测情况,不断优化风险监测模型,同时推动处置,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处[1] 置” ,形成“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处理反馈-持续监测”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如图1)。

 

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广东省对省内的1,335万个各类市场主体,筛选出约25万家地方金融企业或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主动发现影响广东的高风险企业2,017家,其中,建议移送线索企业198家,建议处置企业445家,建议约谈企业1,374家。主动提示的省内239家疑似非法金融活动平台线索,其中,风险趋势明显下降的企业(包括企业注销、网站关闭、参与人数下降、近3个月未出现新增负面舆情等情况)206家,风险控制化解率高达86%。广州市地方金融风险指数从2017年底的71.6下降到20193月的64.35,整体风险呈逐月下降趋势(如图2)。

 

4. 广东省金融监管科技的实践经验

 

广东省在金融风险防控方面的成效,金鹰系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已经建成并运行的金鹰系统有10个子系统,包括: 非法金融活动主动识别系统、网络舆情监测预警系统、非现场信息监管系统、金融广告监测系统、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投诉举报管理系统、资金统一监管系统、非法集资数据报送系统、风险处置管理系统和电子合同存证系统(如图3)。

 

广东省在构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体系过程中,主要在以下方面取得了突破:

 

4.1 事前主动识别风险和持续监测预警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时追踪失信或被投诉举报的地方金融,刻画出风险企业的关联图谱,根据企业的收益率、涉众面、危害性、传染度、投诉率5个维度设计了三级的指标体系,建立金融风险企业的分类评级模型,最终得出企业的风险分类评级(见表1)。此外,通过分析和归纳的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特征,总结为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期货、非法外汇、非法黄金、非法支付和非法代币等7类,对全量的基本样本数据进行训练和预测,建立这7类的风[2]险企业的数据分类,最后与腾讯、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蚂蚁金服等平台的数据进行校验,筛选出违法违规金融企业的参与人数、参与人员的地理位置、涉案资金、增长速度等信息。

 

4.2 率先建立地方金融机构非现场信息监管体系

 

在“数字政府”的建设框架下,广东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了地方金融机构非现场信息系统。相比传统的信息报送系统,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P2P)非现场信息监管系统已上线2.0版本,实现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与平台的交易系统进行对接,实时抓取平台借款人信息、出借人信息、项目信息、投标信息、运营信息、出借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账户资金信息(包括出借人投资、奖励、提现)及借款人放款还款等信息,对平台借款人和投资者地区分布、年龄分布等进行大数据分析,及时了解平台规模、借款集中度等情况,通过大数据分析平台的借款人、项目担保方、电子合同等信息,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自动研判,摸清底数,此外,还与12家存管银行建立了信息交互机制,与银行的存管资金流水进行交叉验证,可准确甄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P2P)行业的可疑交易,实现对P2P平台进行穿透式监管。

 

4.3 率先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目前金融广告在获客、产品营销等环节,存在大量严重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的现象,从而产生较多的纠纷和投诉事件。2018315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设立广东省金融广告监测中心,探索建立健全的金融广告准入、监测、预警及处理机制,实现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的营销推广行为进行全面实时监测。通过“高收益”“零风险”“保本保息”等14,335个核心关键词,实时监测全国近110万个互联网站点、广东省内44家电视频道、42份报刊、25个广播频道,及时掌握金融广告总体态势,准确发现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精准线索,目前已经成为国内金融广告的监管新模式(如图4),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在研究全国推广使用,此外,还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互联网法院、广州市仲裁委、广州市公证处等机构合作,降低诉讼成本,促进地方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与居民的金融消费,完善[3]金融消费纠纷的调解、处理机制。

 

5. 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建议

 

当前,打好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攻坚战,保障地方金融系统的稳定,仍需妥善推进以下5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推进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建立省级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监管体制改革和机构设置,充实监管队伍,实现机[4]构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监管到位。二是加快制定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尽快颁布《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赋予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权。三是习近平指出,“金融管理部门要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5]围”。因此,要建立问责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四是在地方政府层面,要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工作协同机制,加大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以促进[6]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运行效率。五是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重点领域和重大风险隐患平台,提前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整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突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参考文献

[1] 钟慧安.金融科技发展与风险防范研究[ J ] .金融观察,2018(3).

[2] 张亦婷,罗婧钰,李钰,朱忻妍.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借贷风险预警研究[J].价值工程,2017(26).

[3] 薛然巍.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J].上海金融观察, 2019(1).

[4] 欧阳卫民.学习习近平金融思想 做好广东省金融工作[J].南方金融,2018(3).

[5] 刘梅.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思路与政策框架[J].金融研究,2018(10).

[6] 邱新国.地方金融监管与金融集聚[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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