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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身智能时代,人形机器人产业布局的“谋”与“略”

发布时间:2025-09-19      作者: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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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政产学研的协同创新,构建以应用场景牵引与技术创新赋能的“双轮驱动”产业生态,是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围绕这一主题,《科技与金融》“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场景应用推动技术创新”专题,邀请学界与产业界专家共同思辨产业发展方向。

文 | 吴政希 校对余健仪

一、 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

人形机器人是一种集成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新材料等先进技术的仿生通用机器人,具有人类外形并能模仿人类功能与智能。按照国际机器人联盟的分类,机器人依其使用目的不同,大致分为工业机器人与服务机器人;与这两者相比,人形机器人最大的特点是其与人类相似的“肢体”结构、运动方式和感知方式,并在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赋能下,从体能、技能、智能三方面实现对人的模仿。

传统上,我国亦将机器人划分为工业机器人与智能机器人两大类别。然而,随着近年来具身智能的兴起,人形机器人有望突破以上分类框架。具身智能是指通过机器人等物理实体与环境交互,能够进行环境感知、信息认知、自主决策和采取行动,并从经验反馈中实现智能增长和行动自适应的智能系统。作为具身智能的关键载体,人形机器人凭借其高度的人类化特征和强大的交互能力,展现出在工业、服务等众多领域的巨大应用潜力;壮大人形机器人产业,已然成为科技竞争的新高地、未来产业的新赛道以及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在此背景下,我国加快了对人形机器人产业的发展布局,从中央到地方各省市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围绕技术突破、产业链布局、应用场景拓展、生态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关键环节构建了多维度的政策支持体系,为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提供了战略引导。而在技术应用落地方面,一众头部企业已在工业制造、医疗康复、民生服务等领域取得试点突破,通过场景验证和技术迭代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应用范例。然而,目前人形机器人整体仍处于商业化的初级阶段。除部分关键核心技术有待突破或有待实现“国产替代”之外,还普遍面临着技术与场景适配性不足、规模化应用困难等重大挑战,“场景牵引力不足”也制约了包括人形机器人在内的具身智能产业发展。

如何通过政产学研的协同创新,构建以应用场景牵引与技术创新赋能的“双轮驱动”产业生态,是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围绕这一主题,《科技与金融》“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场景应用推动技术创新”专题,邀请学界与产业界专家共同思辨产业发展方向。

二、政策引领产业方向

(一)中外人形机器人发展战略部署概况

2025年1月,英伟达创始人兼CEO黄仁勋提出,通用机器人的“ChatGPT时刻”即将到来,这一判断为近年来持续升温的“人形机器人”话题再添热度。整体上,现代人形机器人的发展可追溯到20世纪中后期,其中,日本早稻田大学在1973年推出了全球首台全尺寸智能人形机器人“WABOT-1”,已具备四肢控制、视觉感知与简单的语言能力。此后,人形机器人经历了从实验室研发到初步应用的探索阶段,而随着近10年来相关技术的不断演进,尤其是控制算法、材料科学、传感技术、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人形机器人迎来了产业化的曙光。

在此背景下,全球主要国家纷纷加快机器人产业布局。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年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蓝皮书》梳理,日本和欧洲国家早在10年前就已出台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的机器人产业政策,但目前在应用场景、产业生态及智能化等方面推进缓慢,新一轮发展浪潮已转由中美两国主导。

就美国的情况而言,美国在2009年首次发布了“国家机器人路线图”,随后在2011年启动了“国家机器人计划”(National Robotics Initiative,NRI),由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牵头,联合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和美国农业部(USDA)等多个联邦机构共同推动机器人基础研究与跨领域协作,旨在确立美国在下一代机器人技术及其关键应用方面的全球领先地位。2016年,美国发布了“国家机器人计划2.0”(NRI-2.0),在关注基础研究的同时,强调加强机器人的协作性,提升机器人的可扩展性和连接性,如人机协作、广泛通用性和信息共享等;2021年,美国发布“国家机器人计划3.0”(NRI-3.0),新计划强调了机器人技术的创新整合,并且进一步扩展了项目资金的支持范围。

然而,尽管政策框架不断升级,美国政府对机器人技术的直接支持在近年间持续减少。美国计算社区联盟(CCC)于2023年4月发布的《国家机器人路线图的中期更新》指出,过去10年间,美国对机器人基础研究的直接投资显著减少,跨机构协调的重点逐渐向“国家人工智能计划”等其他前沿科技领域倾斜。面对美国政府大幅减少机器人领域技术研发支持力度的趋势,2024年4月,由加州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等美国顶尖高校,以及GE Vernova等产业方共同发布了最新版本的《国家机器人路线图》,呼吁美国政府应重新将机器人技术研发纳入国家科技战略优先事项。该路线图强调,机器人技术目前正处于发展拐点,受益于人工智能、材料科学、嵌入式系统与传感器网络等关键技术取得了指数级突破,机器人系统在智能性、适应性与可部署性方面正快速跃升,美国必须尽快加大对机器人相关核心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链布局的投入。

与美国近年来机器人领域政策支持有所放缓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在机器人领域的战略布局正在全面加速。2017年,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将发展人工智能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提出“三步走”目标;其中,提出了大力发展包括智能机器人在内的人工智能新兴产业。2021年,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未来5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是我国机器人产业自立自强、换代跨越的战略机遇期”。该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到2035年,我国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在此基础上,2023年,工信部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人形机器人作为新一代颠覆性产品的地位。该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的人形机器人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大脑、小脑、肢体”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整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实现批量生产,在特种、制造、民生服务等场景得到示范应用;到2027年,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此外,针对关键技术环节的攻关方向,我国在政策层也进行了具体部署。2024年,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针对人形机器人,要突破机器人高转矩密度伺服电机、高动态运动规划与控制、仿生感知与认知、智能灵巧手、电子皮肤等核心技术,重点推进智能制造、家庭服务、特殊环境作业等领域产品的研制及应用。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具身智能”和“智能机器人”列入报告内容,提出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包括具身智能在内的未来产业;大力发展包括智能机器人在内的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

总体来看,我国对人形机器人产业的布局已由战略引导阶段迈入系统部署阶段,形成了涵盖顶层设计、技术路径和产业生态的政策支撑体系,具有技术攻关方向聚焦、场景应用牵引明确、战略执行持续有力等突出优势。相较于部分发达国家在机器人领域的投入放缓、方向分散,我国展现出显著的制度优势与战略执行力,为人形机器人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政策支撑。而在中央政策带动下,各地政府积极响应,纷纷将发展具身智能与人形机器人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二)国家战略引导地方机器人产业发展

目前,全国已有十余个省市将具身智能与人形机器人产业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其中,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较早明确了产业发展布局,其相关政策在产业培育、应用场景拓展等方面各有侧重,初步形成了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和政策支持体系。

北京于2023年发布《北京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和《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行动方案》提出以人形机器人小批量生产与场景应用为目标,重点攻关通用原型机和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关键技术;成立北京市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中心和产业联盟,目标到2025年,人形机器人通用行为控制大模型开发平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配套超算环境和软件生态,完成百台(套)级原型机小批量制造,在3C电子、新能源汽车、安防应急等3—4个场景实现示范应用。两项政策均对应用场景创新开放方面进行了部署,提出全面实施“机器人+”应用示范,加快形成标志性场景、标志性服务、标志性模式和标志性业态。

2024年,北京出台《北京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5年)》,将“人工智能+机器人”列入标杆应用工程,提出“以应用牵引具身智能迭代演进”,推动具身智能与机器人深度融合;搭建具身智能应用试验场,验证物流仓储、生产制造、家庭服务、医疗护理、科研探索等场景下具身智能机器人性能,并提出规范具身智能训练数据采集标准,建设各细分行业真实场景的高质量数据库。

上海在2023年出台《上海市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智能机器人产业要在品牌、应用场景和产业规模

方面实现“十百千”突破,即打造10家行业一流的机器人头部品牌、100个标杆示范的机器人应用场景、1000亿元机器人关联产业规模。聚焦以大模型、具身智能等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通用机器人关键领域攻关,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的标准研制及落地推广,加快通用机器人特别是人形机器人的工程化应用。

广东在2020年出台了《广东省培育智能机器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智能机器人产业营业收入达到80亿元;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智能机器人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有力支撑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培育形成一批智能机器人深度应用场景,组织实施500个以上智能制造示范项目。2023年,广东对《行动计划》进行修订,提出了机器人减速器、机器人控制器、机器人伺服系统、机器人集成应用、无人机、无人船、服务机器人、智能提升等八大重点工程。其中,明确要求深圳重点发展人形机器人;支持企业加大对人形机器人在智能算法、关节设计、稳定平衡控制、三维环境感知理解与操控等技术研发,提高人形机器人的应用领域。

相对而言,北京在政策布局上更聚焦人形机器人基础研究和技术平台建设,形成了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的产业推动模式;上海突出工程化应用导向,相关政策强调以“十百千”目标推动人形机器人标准化和场景复制;广东则充分发挥“制造业当家”的优势,充分利用完善的产业链与丰富的应用场景,推动智能机器人产业在制造业等场景的规模化应用。尽管细节各异,但三地政策均体现出“以应用场景为牵引、以重点技术为突破口、以产业生态为落脚点”的发展思路,强调了完善产业链,并且通过典型场景示范推动具身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的加速落地。而随着国家层面对具身智能与智能机器人产业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从2024年以来,各地也进入了政策“密集出台”新阶段。

部分地区人形机器人应用方向

从表1可见,当前政策指引的人形机器人应用方向主要集中在工业制造、民生服务与特种领域三大核心方向,形成较为清晰的落地路径。

首先,工业制造仍是人形机器人应用落地的主阵地。以汽车、电子、家电等制造业为代表,相关场景具有标准化程度高、流程可控、替代性强等特征,有利于人形机器人在装配、检测、搬运等环节进行快速迭代部署。同时,多地政策提出将人形机器人纳入智能制造场景,例如北京、浙江提出将人形机器人纳入未来工厂标准体系,苏州则强化人形机器人在智能制造工厂中的应用场景试点。

其次,民生服务成为重点应用场景。医疗、养老、家庭服务、教育等细分场景因其服务需求明确、社会接受度高,成为人形机器人落地应用的重要平台。例如浙江面向养老陪护与家政服务,安徽提出文旅服务等新兴场景,北京则面向“人机共生环境”开展前瞻部署,体现出从基础服务到深度互动的发展思路。

最后,特种作业场景正在成为验证具身智能技术能力的重要场景。多地政策文件提出推进人形机器人在应急救援、消防巡检、危险品搬运、防爆排爆等高风险、高复杂度环境中的应用。这些场景对智能感知、自主决策和极端环境适应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相关试点应用有望促进一系列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

总体来看,人形机器人发展目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各地在政策引领方面,主要通过建设示范项目、推动产业场景协同、完善支持机制等手段,降低企业试错成本、加快产品落地周期。值得关注的是,多地在政策设计上高度重视“场景开放”与“试点先行”机制。例如,北京提出鼓励央企、国企在汽车生产、煤炭矿业等领域率先开放场景,并通过科研教育系统进行推广;重庆通过“揭榜挂帅”机制,推动智能制造与高风险行业的分期分批试点;苏州每年遴选“机器人+”典型场景,构建场景应用目录,强化动态调整与试点积累;浙江更系统化提出“供需双清单”机制,明确场景需求侧与技术供给侧清单,推动精准对接。

(三)广东如何布局?

虽然部分业界人士提出2025年为人形机器人的“量产元年”,但整体而言,全球范围的人形机器人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

  • 在技术层面,感知、决策、执行等关键技术尚未取得全面突破,在复杂环境下的精准感知与快速决策能力不足,限制了其应用范围与效果;

  • 在应用层面,不同行业对具身智能机器人的要求千差万别,机器人难以快速适应多样化的工作环境,增加了部署与应用的难度;

  • 在数据层面,除了具身智能相关数据获取难度大,数据泄露、被篡改等风险也日益凸显,数据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我国而言,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还面临着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制造工艺水平相对落后、整机成本较高等问题。特别是商业化落地案例不足、场景牵引力有限等现实制约,难以推动其实现规模化应用。在此背景下,广东作为我国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最齐全、生态最完备、应用场景最丰富的集聚区,有基础、有优势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率先取得突破。

据2025年7月举行的“广东省加快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专题会议”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广东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2200亿元,同比增长约25%,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机器人相关产品出口457.4亿元,增长19.6%;智能机器人产业营业收入992亿元;工业机器人产量达24.68万台,同比增长31.2%,占全国总产量的44%,连续五年全国第一。

在产业链方面,随着多年的发展积累,广东已形成以深圳、广州等市为核心,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的智能机器人产业格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报告指出,目前,广东已初步建立“关键零部件—整机制造—集成应用”智能机器人全产业链,发展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基础扎实。而在产业集群方面,广东作为全国最大的智能机器人产业集聚区,拥有全领域企业矩阵和众多高层次创新服务载体。仅以深圳为例,截至2024年底,深圳全市已聚集了约210家具身智能机器人相关企业。

在应用层面,智能机器人应用场景逐步从专用到通用、从ToB到ToC拓展,广东呈现了以工业制造为基础、多场景渗透的应用格局加速发展。2025年2月,广东省工信厅相关发言人表示,广东将加快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与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在工业制造、医疗、养老等领域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加速具身智能机器人商业化落地。2025年2月发布的《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提出,广东省将大力发展人形机器人等具身智能机器人,加快突破机器脑、机器肢、机器体和关键核心部件,积极推动智能机器人应用场景创新,高标准建设省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引进和培育3~5家独角兽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

但不可忽视的是,在一系列数据领先的同时,如何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产业界的同质化竞争,以及如何形成“从平台到产品再到场景”的有效转化机制,仍是广东人形机器人产业必须应对的挑战。相比北京、上海在基础研究、人才储备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广东的优势在于“应用驱动+制造落地”的系统配套。这要求广东在继续保持高强度投入的同时,更注重企业间协同、成果转化效率与构建富有创新性的产业生态。从当前布局看,广东正通过抓紧关键技术攻关、抓实场景应用深化、抓实场景应用深化、抓好产业布局优化以及抓细人才和资金支持等五大方面,构建具身智能机器人发展的可持续模式。

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崟在接受本刊采访中表示,广东省人形机器人产业的核心特征是“市场驱动,硬件先行”,依托全球领先的制造业和供应链生态,广东的人形机器人企业在硬件工程化、产品迭代速度和成本控制方面优势巨大,而短板主要是在原创性的核心算法、基础软件等“大脑”层面相对薄弱。因此,广东需要更好地发挥头部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和支持头部企业成为“链主”,支持头部企业在技术攻关、标准制定、市场开拓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带动整个产业链向上突破。鼓励行业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技术平台开放,推动建立大中小企业间的协同创新机制,让大企业的资源优势,中小企业的创新优势有“用武之地”。同时,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共同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

由此可见,能否孕育出真正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头部企业,将成为广东乃至我国能否率先打开人形机器人“商业化之门”的关键所在。

三、头部企业机器人的应用落地

摩根士丹利于2025年第一季度发布了《人形机器人100》(Humanoid 100)报告,共梳理了全球范围内“人形机器人100强”企业:在已确认参与人形机器人相关业务的企业中,有56%来自中国;在“集成商”(开发人形机器人整机)中,中国企业占比高达45%。该报告指出,得益于成熟的供应链、丰富的本地应用场景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国在人形机器人领域进展迅速,“除了特斯拉和英伟达等少数企业外,投资者很难找到可以纳入其人形机器人投资组合的其他西方企业”。

而根据新战略人形机器人产业研究所统计,截至2024年12月,全球人形机器人本体企业总数已超过220家,其中,中国企业超过110家;美国企业超过45家,占比约20%;日本企业超过22家,占比约10%。《2025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产业研究报告》预测,2025年中国人形机器人产量将超万台,市场规模有望达到82.39亿元,占据全球的“半壁江山”。此外,综合《2025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产业研究报告》以及新战略人形机器人产业研究所统计数据,截至2025年2月,中国公开的人形机器人相关专利申请数量已累计超过12836件,位居全球首位;仅在2024年,中国人形机器人相关专利公开数量即达2168件,创下历史新高,反映出研发投入的持续增长。

就如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陈学东在第二届中国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产业大会中报告指出,随着近年来人形机器人相关技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各种样机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各大企业推出的人形机器人产品呈指数增长趋势,亦使得人形机器人的产业化初见曙光。然而,人形机器人要实现真正的商业落地,仍然面临着生产成本高昂、产品功能较单一、泛化能力弱,以及稳定性和可靠性有待提升等现实挑战。

由于人形机器人的本体结构高度拟人,在本体控制方面,需要同时协调大量自由度、平衡约束和环境感知;如果要在动态环境中实现稳定行走、双手协同、多模态感知及其他复杂任务规划,技术的难度显著高于其他具身智能载体。因此,如果根据应用场景对人形机器人运动控制能力的要求进行排序:要求较低是工业场景,中等的是商业服务,较高的是极端作业,而要求最高的则是家用服务。

工信部2023年发布的《人形机器人揭榜挂帅任务榜单》明确提出了工业制造、灾害救援、危险作业、智慧物流、安防巡逻、服务娱乐等六大人形机器人应用场景。其中,面向工业制造的典型应用,要求人形机器人做到环境适应性强、具备稳定行走能力、可自主操作工具与决策、融入智能制造数字化信息体系。可以看出,相较其他场景,工业制造领域的技术难度相对较低:例如在汽车制造等场景中,由于工厂环境相对可控、自动化程度高、任务边界清晰、规模化标准强,人形机器人更易实现部署和技术验证。而如果面对高度动态、非结构化的家用服务等场景,对于人形机器人的整体交互性与灵活度要求将大幅提升,对感知、导航、语音理解、行为决策等也是巨大挑战。

在此背景下,部分头部企业已经加快布局,推动人形机器人逐步走向工程化和产业化。在工业领域,汽车制造成为具身智能机器人的核心试验场。例如,优必选的工业人形机器人Walker S系列已进入全球最多个工厂实训,尤其是新一代工业人形机器人Walker S2首创了人形机器人热插拔自主换电系统,具备长时间的不间断工作能力;乐聚则与一汽、蔚来、北汽、亨通等企业合作探索人形机器人在工厂生产中的应用创新,其开发的“夸父”机器人可达到人工作业效率的30%~50%

而在其他应用领域,傅利叶与上海国际医学中心携手打造国内首个具身智能康复示范基地,傅利叶GR-2人形机器人有望在康复、导诊等环节实现落地;宇树科技的B2工业四足机器人在工业巡检、应急消防领域得到落地,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已经正式列装2B2四足机器人;上海智元机器人灵犀X2将于2025年下半年开启规模化出货,2026年底预计交付量突破数千台,其客户需求集中在文娱展演、展厅讲解等领域,未来计划拓展至康养陪伴场景,目标通过B2B2C模式触达终端用户。

由表2可见,当前的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正处于从技术验证向规模化商用的过渡期,并且在工业制造、医疗康复、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加速探索落地。例如,根据公开报道,智元机器人远征A2已经通过中国CR、欧盟CE-MD、欧盟CE-RED、美国FCC等四项产品认证,成为全球首个获得中、欧、美三大区域认证的人形机器人,其凭借拟人化设计与多模态智能交互技术,有望在展厅讲解、商超导览、前台接待、业务咨询等场景加速商业落地。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工业制造领域,人形机器人“入厂”成为当前阶段的显著特色,这也反映了人形机器人已在实际场景中进行任务验证与调试升级,跨出了初步应用的第一步。

头部企业机器人应用场景

尽管如此,目前行业整体仍然面临着技术成熟度与场景适配性不足、商业化路径与盈利模式待验证等诸多现实瓶颈。例如,小鹏汽车CEO何小鹏曾在2025221日在社交媒体发文指出,目前人形机器人的发展阶段大致相当于自动驾驶的L2初阶(基础辅助智能+操控监督),正努力迈向可量产并具备商业价值的L3初阶(具身智能+训练监督),但是还需要跨越数十倍的能力与难度门槛。而在2025年7月举行的2025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上,共有超过150台人形机器人参展,其中多款产品结合了拳击、调酒、乐器演奏、家务清洁、货物搬运等具体场景进行展示,不仅体现了各款产品的任务适配能力,也充分展示了人形机器人在多模态感知、整机控制、智能决策等关键技术上的整体水平。但是,大部分的展示性质仍然具有示范性或娱乐性,距离具身智能真正深入工业制造流程、高强度的康养辅助或者复杂场景的家庭服务等高价值应用,尚存在明显的技术和能力落差。

维他动力创始人兼CEO余轶南博士在接受本刊中采访时表示,产品形态必须与实际场景需求精准匹配。在技术路径上,企业会优先落地成熟技术,而非“对赌”不成熟技术的成熟时间。从商业化逻辑看,关键在于找到真实存在的需求,并且以远超现有方案效率的方式切入,而非追求全场景覆盖。他预计,到2026年将有多款产品落地,但真正实现机器人的广泛部署,可能需要五到十年的持续演进。当前,工业、特种服务等场景需求真实存在,但必须针对具体场景提供高效的解决方案,才能真正打开局面。

除了技术挑战之外,傅利叶创始人兼CEO顾捷曾在采访中表示,“理想的情况下,在已有相关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平均来说,一个医疗级的(人形机器人)产品,从有想法到落地成为现实产品,大概需要三到四年的时间”。这种较长的产品化周期不仅存在于医疗领域,在工业和服务机器人领域同样面临类似挑战。特别是在人形机器人这类新兴产品形态上,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成本控制、如何建立跨行业的统一标准体系、如何培育市场接受度等问题,均需要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突破;在较长商业化周期与高投入研发的压力之下,行业整体发展需要更周全的支持措施。(未完,完整内容,请订阅杂志。)

文献来源:吴政希.具身智能时代,人形机器人产业布局的“谋”与“略”[J].科技与金融,2025(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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