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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钦:借鉴津皖浙等地新举措 加快打通广东科技金融“募投管退”堵点

发布时间:2026-08-28      作者:肖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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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肖钦

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副研究员


针对广东在募资结构、早期研判、考核机制和退出渠道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文章在借鉴天津、安徽、浙江等地关于激励社会资本、容忍投资失败、延长基金周期、激活并购退出等创新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应加快完善容错与风险共担机制、优化国资考核体系、培育并购基金与S基金市场,以吸引全球耐心资本加速向广东硬科技领域集聚,切实提升“科技—产业—金融”循环效能。

近一年来,天津、安徽、浙江等地密集出台创投专项政策,在激励社会资本、容忍投资失败、延长基金周期、激活并购退出等方面打出“组合拳”:天津对长期持股创投给予奖励,安徽将天使母基金损失容忍率提至80%,浙江设立百亿级并购母基金。相比之下,广东虽具有规模与产业优势,但在募资过度依赖国资、早期项目研判能力不足、考核机制刚性过强、退出渠道单一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不愿投、不会投、不让投、不敢投”问题制约了硬科技资本闭环的形成。建议我省在巩固领先优势的同时,积极吸收外省有益经验,加快完善风险共担与容错机制、搭建技术研判平台、优化国资考核体系、培育S基金与并购市场,推动全球耐心资本向广东硬科技领域集聚,切实提升“科技—产业—金融”循环效能。


1  广东科技金融面临的问题挑战


当前广东科技金融发展主要面临社会资本不愿投、早期项目不会投、考核审计不让投、出困难不敢投等突出问题,制约了“科技—产业—金融”循环效能的充分释放。

一是募资环节对国有资本依赖度偏高,社会长期资本入场意愿不足。一方面,硬科技、种子期项目存在“高不确定性、长周期、缺抵押”的特征,由于目前国内缺乏有效的收益补偿及风险共担机制,导致追求稳健长期收益的社会资本存在避险情绪。据统计,目前九成以上股权投资由国资机构领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产业基金通常附带严苛的返投比例要求(部分地区达到了1:1.5)。这导致基金管理人(GP)在项目选择时受到较强的地域限制,进一步削弱了市场化资金的参与积极性。

二是投资环节存在估值泡沫和技术壁垒,导致早期优质项目“看不准、轮不到、投不起”。传统投资机构,尤其是国资创投机构对人工智能、合成生物、深空深海等前沿领域的底层技术缺乏深度研判能力,导致对优质早期项目看不懂、不敢投,而对已验证的项目则高溢价争抢。一方面,硬科技研发周期往往10年以上,与一般基金5~7年的生命周期存在结构性矛盾,导致管理人为了基金绩效指标而缩短投资战线;另一方面,部分硬科技领域存在估值过高、透支未来空间的现象,导致二级市场溢价收窄,一级市场资金在投资时面临“入场即高位”的困境。

三是管理环节面临考核和审计刚性约束,缺乏实质性的容错机制。虽然广东多地已出台创投容错免责的指引性政策,但由于缺乏实际案例和具体操作详规,在国有资产管理的考核和审计环节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并未得到实质性松绑。在考核和问责的双重压力下,投资经理更倾向于选择平庸但安全的项目。此外,科技部门看重技术突破,财政部门看重资金安全,国资部门看重资产增值,导致基金在管理过程中目标摇摆,难以形成统一的“耐心资本”意志。

四是退出渠道较为单一,并购市场与二级交易市场发展相对滞后。长期以来,广东创投退出高度依赖IPO。随着国内各大交易所优化科创企业再融资及上市标准,IPO节奏客观放缓导致省内大量待退出项目积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产业并购透明度较低、税收优惠不足,且“链主”企业通过并购实现扩张的动力较弱。此外,由于目前国内缺乏公认的私募股权份额评估标准,国内S基金与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低,导致老股东的份额难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顺畅流转。


2  各地出台的针对性支持政策


去年以来,针对科技金融在募投管退各环节面临的突出问题,国内多地出台了一系列精准化支持政策。

在鼓励社会资本入局方面,天津印发《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对持股2年及以上的创业投资机构,按其实际投资额中社会资本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投资奖励。

在引导早期项目投资方面,合肥发布10亿规模“未来聚变能创投基金”,存续期长达15年,直接对接国家实验室的科研场景,解决了前沿技术在实验室到生产线之间的“死亡谷”问题。

在优化资本管理机制方面,安徽印发《支持升级创业安徽行动若干措施》,明确提出省级天使母基金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可达80%,且不再以单一项目盈亏作为考核依据。这种“大账视角”的考核变革,从根本上释放了国资敢于试错的动能。

在拓宽资本退出渠道方面,浙江组建百亿并购母基金,专门支持上市公司通过产业链重组收购早期科创企业,助力链主企业和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加快产业链整合与价值提升。


3  对策建议


立足广东“科技强省”“金融强省”建设定位,充分发挥广东创投规模优势、跨境制度优势和技术密集优势,提出以下四方面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激励与风险共担机制,激活社会长期资本活力。借鉴天津对社会资本投资的奖励政策,对投资广东种子期、初创期硬科技企业满2年及以上的创投机构,按其社会资本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提升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研究建立省级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对社会资本投资早期硬科技项目产生的亏损给予合理补偿,破解社会资本“避险不敢投”的困境。深化前海、河套QFLP试点,吸引境外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等长期资本入市。

二是搭建专业支持服务平台,提升投资机构研判能力。依托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力支持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院、港科大(广州)等产学研转化能力较强的科研院所,共建技术研判共享平台,破解投资机构对前沿领域底层技术的研判难题,助力GP精准识别优质早期项目。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国资GP机构,引进国内外顶尖硬科技领域GP团队,给予税收减免、办公补贴等扶持政策,打造培育孵化顶尖投资人和投资机构的“创投黄埔军校”;建立GP评价体系,将投资早期硬科技项目的比例、项目成功率、技术转化效果等纳入评价指标,引导GP“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三是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完善综合性考核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出台国资创投容错免责实施细则,明确容错适用范围、操作流程、举证标准,公布典型容错案例,打破“不敢容错、不会容错”的僵局。鼓励将国有创投机构的投资损失容忍率提高至合理水平,不再以单一项目盈亏作为考核依据,转为以基金整体收益、技术突破贡献、产业带动效应等作为核心考核指标。适度放宽地方政府产业基金返投比例的刚性约束,实行“柔性返投+差异化考核”,允许GP将部分投资额度投向与广东主导产业高度相关的省外优质项目,兼顾市场化运作与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对国有创投机构的考核实行长期化导向,匹配硬科技项目研发与成长周期,缓解投资经理的短期绩效压力。

四是激活并购退出市场,培育S基金与二级交易市场。借鉴浙江并购母基金经验,组建广东百亿级产业链并购母基金,支持省内“链主”企业通过产业链重组、股权收购等方式,整合早期科创企业,推动产业链升级,为创投资本提供高效退出通道。完善并购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并购交易成本,提升“链主”企业并购扩张的动力,提高并购市场透明度。鼓励S基金发展,引导早期投资机构通过协议转让、份额交易等方式实现退出,提升市场流动性。加强与国际主流S基金机构合作,吸引境内外资金参与广东私募股权份额交易,进一步拓宽退出渠道。


编辑 | 余健仪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所在单位无关)


文献来源:肖钦.借鉴津皖浙等地新举措加快打通广东科技金融"募投管退"堵点[J].科技与金融,2026(7):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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