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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雅洁、何勇军:“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体系现状分析及提升对策

发布时间:2026-02-17      作者:顾雅洁、何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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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有扶持政策体系进行梳理分析,探讨其不足之处,同时归纳地方政策的特色举措,提出“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体系的提升对策,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参考建议。

▲ 顾雅洁
天津科技金融中心特聘专家
天津外国语大学讲师
何勇军
天津科技金融中心主任
北洋海棠基金发起合伙人
图|由作者提供
作为中小企业的排头兵,“专精特新”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掌握一定核心技术,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特征,是我国广大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专精特新”一词最早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11年7月《中国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报告(2011)》中提出;同年9月,《“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坚持‘专精特新’,将‘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此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纷纷出台政策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为培育和发展“专精特新”企业保驾护航。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我国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8万家,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家,2023年上半年新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2家,占A股新上市企业的59%。可见,在相关政策扶持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但与此同时,仍存在扶持政策的精准度、匹配度有待提升等问题。
基于此,对现有扶持政策体系进行梳理分析,探讨其不足之处,同时归纳地方政策的特色举措,提出“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体系的提升对策,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参考建议。
一、中央层面“专精特新”扶持政策体系现状
自2011年“专精特新”概念提出至今,中央层面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政策历程,以2019年为界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19年之前是稳步推进阶 段,2019年之后进入全面发力阶段。
(一)稳步推进阶段的政策特征及侧重
2019年之前,“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的主要特征为单部门、多频次、稳步推进,开启并逐渐丰富“专精特新”扶持政策体系的宏观建构。这一阶段政策内容侧重于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多次出台关联政策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指引和制度支撑,具体细化措施相对缺乏。
(二)全面发力阶段的政策特征及侧重
2019年之后,在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整体战略的影响下,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扶持进入全面发力阶段,基于国家战略层面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进入“快车道”。这一阶段的主要政策特征表现为多部门、高频次、全面发力推动“专精特新”发展,党中央和政府部门都在其政策文件或报告中从不同角度对“专精特新”大为提倡。其中,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2021年1月,财政部、工信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安排100亿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1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9月,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3月,“专精特新”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国家全方位发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总体看来,两个阶段的中央层面扶持政策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搭建了比较全面的政策体系,提供了顶层支持和宏观指导,为地方层面政策的搭建铺垫了基础。
二、地方层面“专精特新”扶持政策现状分析
在中央政策的宏观指导下,各省市纷纷出台了区域“专精特新”扶持政策,主要可归纳为两类,一类是关于“专精特新”的整体发展规划,另一类是配合整体规划政策落实而采取的特色举措。
(一)整体发展规划类
各个地方政府出台关于“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整体规划,这些整体规划类的政策一般以中央层面的政策为指导,提出适合地方自身实际情况的发展目标、培育路径、奖补金额等,为地方层面的细化扶持政策和举措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制度支撑。北京、上海等地的政策具体可见表2,从表2可见,各地在发展目标、奖补金额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北京、上海等地领 先于其他地方,这与各地在经济发展水平、中小企业质量、科技创新生态等方面的差异紧密相关。
(二)地方特色举措类
根据2022年8月发布的《“专精特新”企业十强城市洞察报告》,北京、上海、宁波、深圳、天津的“专精特新”企业数量排名全国前五位,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的落地举措各有侧重、贴近中小企业需求。
1.北京市:十大行动,真金白银
北京市推出十大强企行动,为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纾解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题。其中,“千亿畅融”行动,对符合条件的首贷业务给予资金补助并探索适时扩面至二次贷业务,联合金融机构发布更丰富更精准的“专精特新贷”产品和纯信用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优惠贷款服务。“数智转型”行动支持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挂牌倍增”行动,支持企业在A股或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给予每家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补贴;“专利护航”行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开展专利布局,对国内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费用以及前十年年费在享受国家减缴政策后按实际应缴金额予以资助;“品牌点亮”行动对上年度入选品牌强国工程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榜单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 
2.上海市:服务专员,分级服务
上海市建立“专精特新”服务专员制度,为所有“专精特新”企业进行与“一对一”服务专员匹配,实现了“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全覆盖。通过在政策的有效供给上下功夫,提高政策供给的精准度,提高政 策宣传的知晓度,提高政策落实的执行力,使政策供给与“专精特新”企业的需求精准高效匹配。此外,分层分级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立足主导产 业优势,发挥各招商分中心、街道、社会服务机构等优势,进行针对性培育和服务,为“专精特新”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制定路径。 
3.宁波市:服务平台,全面扶持
宁波市先后出台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支持“专精特新”,从“资本、创新、人才、数字化、法律、宣传”等多个维度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赋能,成立10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上市融资辅导、创新成果转化、数字化赋能、高端人才培育、法律咨询、政策辅导、资源对接等全方位服务。
4.深圳市:智能平台,精准服务
深圳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圳市为专精特新企业办实事清单(第一批)》《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扶持力度,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提升政策效率,搭建“深i企”智能平台,通过智能化手段对各层级的惠企政策进行分类分析,“专精特新”企业通过“深i企”平台可以实现各类惠企政策的查询,通过“政策计算器”功能可以精准测算能够申报的政策资助项目、扶持资金额度等信息。“深i企”平台还设有专门的企业融资、供需对接、产业空间等服务专区,提供免费的贷款融资、产品供需和空间对接等,为“专精特新”企业实施精准服务。在上市方面,《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深圳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设立“专精特新”专板,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专板培育。
5.天津市:实事清单,务实扶持
天津市为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其中,《天津市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提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信贷支持政策、畅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强人才智力支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等大量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务实举措。《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中指出,对列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 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资金支持,提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训、咨询、技术支持和市场开拓等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和发展潜力,通过资金支持、服务支持和认定评定等多元方式,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的壮大和高质量发展。
三、现有扶持政策的不足之处
(一)政策精准度有待提升
现有政策体系的精准度有待提升。首先,不同地域“专精特新”企业的成长环境、创新生态等有较大差异,部分政策在制定、辅导、执行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地域差异。其次,“专精特新”企业的行业跨度大,不同行业的具体需求差异巨大,一些政策未能充分考虑行业差异。同时,“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过程中会经历不同阶段,政府和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无法了解企业真正需求和发展难题,以上共同导致现有扶持政策在扶持方式、扶持力度、扶持侧重点等方面不够精准。
(二)政策落地性需要加强
现有“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大多是宏观指导性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增强政策落地性。以财政扶持措施为例,各地各类财政补贴措施陆续出台,然而落地过程中存在申请门槛高、政策兑现难等现象,影响政策效果,导致企业的政策获得感不高。此外,部分政策体系设计缺乏灵活性,不能根据“专精特新”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适用,导致政策难以落地。
(三)政策联动性有待改善
现有“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中,政策之间的联动性不强,未对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予以明确规定,容易导致分工不明确、责任不清晰、衔接不紧密,进而诱发推诿扯皮等现象,降低政策效率。此外,部门出台的政策存在“自扫门前雪”的状况,政策合力不足,需要加强政策集成和完善政策网络。
四、“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的提升对策 
(一)加强政策创新,精准对接需求
加强“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创新,一方面,在政策内容方面,全方位完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奖励补贴等方面的扶持,出台针对 “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政策,例如设立专项资金、优先采购“专精特新”产品等。
另一方面,在政策流程方面,聚焦政策制定、政策宣传、政策实施等各环节,精准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个性化需求,立足于企业的行业特点和具体需求,进行分类施策、精准施策,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二)完善服务平台,聚焦专业扶持
推动各地“专精特新”企业服务示范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尤其可以依托智能化综合服务平台,比如建立类似深圳的“深i企”智能平台,以更好地集聚“专精特新”服务资源,完善各项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形成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社会化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支撑能力,具体可以围绕政策对接、金融服务、技术创新、知识 产权、培训辅导、数字化赋能等方面展开优质高效的服务,提供更加贴近“专精特新”企业实际需求的各 类专业扶持。
(三)增强政策联动,全面创新赋能
加强“专精特新”扶持政策体系的统筹协调,推动各级政府建立纵向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从单部门挖掘培育到多部门共孵共育,“专精特新”扶持事关发展全局,不能仅仅靠某一个部门发力,必须增强政策集成,密织政策网络,形成政策合力,有效避免政策落地过程中的“失灵”,围绕政策 解读、上市融资、人才培养、技术支持、市场推广等方面为“专精特新”企业全面创新赋能,让“企业找政策”变成“政策找企业”,切实解决企业找不到政 策、看不懂政策、享受不了政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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