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希义 管理学博士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投资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科技金融、竞争力分析;主持和参与了多项国家、省部级和地方政府的课题研究,在核心期刊发表20余篇文章,研究成果为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融资提供了重要理论和决策支撑。
文︱李希义
创新券已成为地方政府
推动科研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有效工具
创新券(Innovation Vouchers)是一种由财政资金背书、政府免费向中小企业发放、专门用于购买技术创新服务的有价凭证。
创新券最早是在荷兰实施的。1997年,荷兰林堡政府首次发行研发券(Research Vouchers),用于鼓励商业机构参与知识转移设置。
由于创新券在促进科研机构服务中小企业上起重要作用,这项政策受到越来越多国家政府部门的关注。
自荷兰之后,越来越多国家开始发放本国的创新券,欧洲的爱尔兰、奥地利、英国、瑞士、德国,亚洲的新加坡、美洲的加拿大等国家也都发行创新券,用于支持本国的中小企业。
我国政府也注意到创新券在支持中小企业上的有效作用。2012年9月,江苏省宿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宿迁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创新券政策在国内的正式实施;之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也开始发放创新券。
创新券逐步成为很多地方政府采用的一项支持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的政策工具,全国很多地区都发放了创新券。
截至2017年底,全国发放创新券的行政地区已经有24个,其中:由省级部门出台创新券政策的地区有17个,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4个直辖市,还有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贵州省、福建省、河北省、甘肃省、辽宁省、黑龙江省、海南省、山西省、陕西省13个省份。
另外,还有7个省(自治区),虽然在省(自治区)的层面没有实施创新券政策,但其辖属部分城市发放了创新券,包括河南省洛阳市和焦作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和株洲市,宁夏银川市,广西柳州市等,详见表1.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创新券发放规模达到39.94亿元,其中用于创新券兑付和补助的省级财政资金达到9.0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超过5万多家。
创新券在推动科研机构
服务中小企业上的实施成效
调研发现,政府通过发放创新券,促进了国内科研机构服务更多的中小企业,实施成效显著。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起中小企业与科技服务机构的快速联系渠道
各地科技部门通过发放创新券,建立了包括大学、科研机构、技术服务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在内的科技服务平台,构建了中小企业、创业者与科技服务机构的快速交流渠道,有助于中小企业通过平台可以迅速找到企业所需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
浙江省科技厅建立的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截至2017年10月共集聚了全省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载体6719家,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科研院所、创投机构和专利事务所等;
整合科学仪器设备158943台(套),其中价值3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5960台(套),汇集可开放共享服务47800项,改变了全省资源碎片化的状况,使企业可以非常便捷地找到合适的创新载体并享受到科技服务。
北京市的创新券应用平台内,有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等在内的600多家实验室可以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
上海科委构建的上海研发公共平台,则集中了超过500家的科技服务机构,具有大型科学仪器6600台套。
天津市参与创新券的机构有包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在内的270家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
山东省构建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967家, 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设施与仪器有3875台。
天津市利用创新券吸纳了共270家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参与企业创新服务,已在线发布的创新券服务项目1317项,涉及药物研发、仿真计算等高新技术领域,进一步盘活了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骨干企业的优势科技资源,推进了产学研合作。
案例1:上海威碳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碳纤维、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2016年初,威碳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车用碳纤维复合材料需要在1个月内拿到第三方的强度拉伸试验报告。他们联系了多家高校、院所都无法满足需求。
通过牵翼网,威碳公司当天就找到了三家服务机构,最终确定了与上海玻璃钢研究院合作,并在两周内拿到了检测报告。威碳公司后来又在牵翼网下了两次单,总共节省近2万元的测试费。
案例2:上海金狮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皮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打产品可占国内市场的50~85%。
公司以往在检测方面一直使用自购的红外光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这些仪器只能做基本的化学组分定性分析,无法进行精细的组织结构分析。
通过科技券,金狮化工找到了上海高分子材料研发中心,不但借助其200万元的扫描电镜开展了检测,更得到了实验室专家对产品改进的宝贵意见,既降低了研发成本,不必采购上百万的测试仪器,又得到了专家的外脑智力支持,极大加快了新产品上市的节奏。
2、促进科研机构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调研发现,政府通过发行创新券,不但加强了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也为科研机构开拓了市场业务,带动高校院所、服务型企业提升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从而提高了科技资源支撑创新的效率,活跃科技服务市场,激活企业创新活力。
根据统计,截至2017年9月,浙江省累计发放创新券超过10亿多元,服务超过1.2万家企业;
其中,宁波市累计发放科技创新券7600余万元,兑现2660余万元,受惠科技型小微企业500余家。
在创新券政策的推动下,浙江省有1646家创新载体为企业提供服务45117次,其中74家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为全省企业提供服务13467次,完成服务合同金额超过2.2亿元,接收创新券金额1.1亿元,仪器设备利用比例近47.5%;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的统计,通过使用创新券,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整体使用率和共享率均提高了5%。
上海市共有1469台大型仪器通过创新券为中小企业提供了2.36万次服务;其中,分析、物理性能测试、电子测量等通用性仪器分列使用量的前三位。
2015和2016年,广东省发放科技创新券5.9亿元,受惠企业(机构)达7732家。
2014年至2016年,山东省(不含青岛市)通过“创新券”的形式,累计帮助280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检测、试验、分析等创新研发活动中,节省费用5186.65万元。
2015-2016年,厦门市共兑现了4个批次的科创红包,资助了936家单位(企业或服务机构),财政资助总额3642万元。2017年,重庆市发放创新券5127张、总额3.13亿元。
案例3:浙江省政府发放的创新券,推动了科研机构的业务开展;仅2015年上半年,浙江省单一家企业科研机构——温岭泵与电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就接收了由创新券支持的服务170次,服务金额超过30万元。
案例4:广东省科技创新券重点支持企业向高校和科研机构购买科技成果或技术服务,此举直接促成多项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如河源鹏翔超高压水切割机械有限公司使用科技创新券向广东工业大学购买了机器人系统技术以及自动识别系统技术,对公司现有产品实现了有效的技术改造。
案例5:上海张江药谷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一直积极推进仪器共享服务,该公司已累计为700多家企业提供了超过30万项次的专业检测服务。
该公司也成为了科技券服务的生力军,两年来接到5409单,服务的用户多达135家,服务金额高达985.4万元,订单量、用户数、服务金额均在上海名列前茅。
3、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
政府通过向企业发放创新券,一方面直接支持了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另一方面,通过要求企业匹配资金,引导企业增加了科技投资,起到放大财政资金的效果。
很多地方政府在发放创新券时规定:企业使用创新券必须要匹配自有资金,或者创新券按照一定比例兑现。
如,天津市创新券资助额度以企业购买服务的实际支出为基准,按最高50%比例核算。福建省规定,后补助方式创新券的补助不超过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实际发生费用的50%。
河北省规定,创新券须按照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1:1使用。
甘肃省规定中小微企业使用创新券抵用额度不超过单次购买服务支出费用的50%;
黑龙江规定,按企业使用创新券购买技术服务实际发生费用金额的50%比例给予补贴。
广州市要求创新券最高可支付单项技术服务合同金额的30%。杭州市要求,按照创新券补助额度不超过企业技术合同金额10%。
根据调研,创新券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效果明显。2015-2017年,上海市1850家企业总计花费了2.25亿元用于购买服务,科技券补贴为4700多万元,相当于政府补贴1元,可带动企业约5元的研发投入,1:5的撬动作用十分显著;
1850家企业中获得补贴达到最高额度10万元的企业有112家,占企业总数的6.1%,研发支出合计1.05亿元,占总研发支出的46.7%。
这表明科技券在给上海大量中小企业带来实惠的同时,也体现了激发企业持续创新的引导作用。
截至2017年9月底,浙江省级财政奖补投入约1.6亿元(含已预算的2017年度奖补),带动市级财政投入0.4亿元、县(市、区)财政投入6亿元,资金带动作用是4倍。
2016-2017年天津市两批已兑现的创新券补助额共计1215.9万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3393.4万元,创新券资金直接的放大效应达到近3倍,进一步带动企业加大了研发投入,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
在广东省中山市,2014年近三千家规上企业中仅约500家企业有研发活动;2015年科技创新券后补助工作开展后增加至699家,增幅近40%。
4、创新券改变了政府服务中小企业的方式,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
创新券的发放程序相对简单,要求材料少、审批时间短。尤其是创新券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使创新券的申请、使用和兑付简便快捷,提高了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的效率,成为地方政府减政和“放管服”的有效方式。
例如,广东省科技创新券减少了评估评审、中期检查、后期验收等环节,申请和兑换均在市一级科技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减少了财政资金层层下拨中出现的审批时间长、当地部门对专项资金截留等风险。
全省各地市科技创新券的申报、审核、批复、发放、兑换等工作均在省科技厅的“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开展,既为地市开展工作搭建了管理平台,也便于省科技厅随时监督检查。
5、创新券成为政府更好服务中小企业的政策工具
除了与技术开发相关的服务之外,地方政府还利用创新券,引导多种形式的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将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金融、科技咨询服务、技术转移等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如,浙江省将科技政策咨询、会计服务、专利申请费用等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福建省规定创新券可以购买知识产权、数据分析、法律咨询、创业培训等服务。
河北省将购买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服务、技术评估服务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陕西省确定创新券可以购买科技金融服务,山东省济南市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知识产权购买、专利申请、预警、评估和维护费用、大数据收集和计算、云计算和投融资等都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甘肃省将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大连市的创新券可以购买科技政策培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咨询(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科技服务。
深圳市允许创新券购买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马鞍山市专家咨询、项目评审论证、人才引进等方面的科技服务投入。
创新券在我国下一步发展方向
目前推出创新券政策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经济的重要举措。
中央政府也认识到创新券在推动科研机构服务中小企业上的重要作用。2017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专门提到了今后要建立促进创新券异地互认互通的工作机制。
根据李希义等人(2016)的研究,除了创新券不能跨区使用之外,目前创新券在国内发展还存在发展不规范、兑付时间过长等问题,因此,国内创新券工作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是:
一是科技部和财政部要联合建立创新券的跨区互认使用机制,摒除存在的障碍,推动创新券在不同地区自由使用,推动科技资源缺乏地区的企业享受到科技资源丰富地区的科技服务。
二是科技部和财政部要联合出台办法,规范和指导创新券在全国的发展,使得创新券能够真正快捷地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
三是各地政府要缩短创新券的兑付时间,提高创新券的实施效率,减缓企业和科研服务机构的资金垫付周期,更好地落实当前中央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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