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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强化枢纽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发布时间:2026-01-27 12:03:19 作者:陈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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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要“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强调“融合的关键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二十届三中全会出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从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等方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积极构建企业主体、市场化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2023年,广东区域创新能力连续七年位列全国第一,其中企业创新指标排名自2017年以来稳居全国第一。
国内外实践表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主体只能是企业,特别是枢纽企业(Hub Firm)。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着力强化枢纽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广东全面建设科技创新强省的现实要求。

枢纽企业的定义及新特征

枢纽企业是创新生态系统的主导者,在产业集群网络结构中处于中心地位,是一个国家、地区和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的有力推动者。比如,索尼、丰田、三星、现代等日韩枢纽企业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有力支撑国家经济复苏和振兴;波音、微软在美国西雅图成为经济和创新中心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枢纽企业能够聚拢网络成员分散的资源和能力,促进地区间、组织间资源的流动和价值创造。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爆发式发展,提升枢纽企业的生态主导力。

枢纽企业组织形态发生变化,涌现出虚拟组织、智慧型组织、共生型组织等新形态;是策源高水平科技创新的战略力量,逐渐成为创新链“链主”企业;具有敏捷联动优势,是推动高水平制度创新的关键力量。

广东提升枢纽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路径

枢纽企业主要包括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有资源优势的国有企业,以及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大型平台企业等。近年来,广东从培育壮大枢纽企业群体出发,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和治理体系。

提升枢纽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支持基础研究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枢纽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等基础研究;实施“芯片设计与制造”“工业软件”等专项,实行“业主制”“揭榜挂帅”“首席科学家+板块委托制”等创新组织模式,试行领军企业总牵头的实施模式等 。

2023年度《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中,广东共有19家企业入榜,同比2022年度增加2家,其中华为研发投入位居全球第二,在芯片设计、操作系统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

建立“链长+链主制”,完善“链长”通过“链主”企业抓产业链进而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企链群”传导机制。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重点产业链建立“链长” 和“链主”企业,并通过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和精准服务,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在稳定产业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

如,广汽埃安在省内构建由126家一级供应商及几百家上游供应链企业或项目构成的产业配套体系;格兰仕建立数字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上下游全产业链全系统数据闭环;华为、富士康等企业建设的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数量全国第一。

发挥枢纽企业网络效应孵化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强化国有企业引领支撑作用,优化金融服务、上市服务、产业服务、政策服务,形成服务企业成长的产业生态;鼓励枢纽企业向专精特新企业开放场景应用、共享生产要素、实现“抱团发展”。

如,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开创“房东+股东+合作伙伴”模式,从资金、载体、政策、服务等要素集成赋能企业成长,推动云舟生物等成为全球独角兽企业;佳都科技、金发科技等“链主”企业、平台企业建设专业孵化载体,通过资源共享、产业投资等方式推动融通创新。2023年,广东累计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1528家,全国第一。

进一步增强枢纽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功能的思考

广东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和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形成一批不同类型枢纽企业,下一步关键在于适应科技创新范式转型以及枢纽企业生态发展新特征,加强枢纽企业主导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机制建设。

科技创新是重点。引导枢纽企业利用资源优势强强联合,“把钱变成知识”,从产业集群主导者升格为创新链“链主”企业。比如,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创投基金和枢纽企业联合优势开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加大“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未来”力度,长周期稳定支持特定小企业和团队专注技术进步,“催化”突破性创新、颠覆性创新;加强枢纽企业与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体系的联结,发挥“技术桥”作用构建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前沿知识创新集群和成果高效转化网络。

模式创新是关键。创新联合体是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有效组织形式。要发挥枢纽企业开展集成创新优势,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链参与者构建战略驱动、平台支撑、市场驱动等多样化创新联合体,聚焦“四个面向”开展模块化技术攻关。支持枢纽企业积极开展“数据要素×”“人工智能+”,联系更广泛的企业主体、社会组织等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应用创新、场景创新,实现全面创新价值创造与实现。

制度创新是基础。重点是发挥枢纽企业敏捷联动能力塑造创新生态。比如,建立健全创新和营商环境领域政企共治机制,充分保障枢纽企业参与全过程创新和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更多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枢纽企业,保障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创新;健全枢纽企业“出海”创新机制,支持企业深度嵌入全球研发网络,与全球最前沿、最高端知识生产网络和人才创新生态建立广泛联系。

编辑|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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