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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治理中国方案之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新实践

发布时间:2026-01-27 11:22:24 作者: 邹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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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是构建智能时代经济发展新模式、生产生活新方式和产业应用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2024年6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向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开幕式发表视频致辞时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在联合国框架内加强人工智能规则治理。在国家战略的指引下,全国各地围绕人工智能治理能力提升开展了多维度、多领域、全方位的创新与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通过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持续优化着人工智能治理能力以“智能向善”为原则,以“共建、共治、共享”为路径,在产业生态构建和跨区域协同治理等方面进一步探索人工智能治理的“湾区经验”,为全国乃至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创新实践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治理的发展背景与创新实践 

(一)国家高度重视,不断强化我国人工智能治理顶层设计

2017年,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明确将人工智能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其中,特别强调积极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深化在国际规则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方法上,包括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伦理道德框架、建立安全监管和评估体系等。

  • 2019年,《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发布,该原则以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为主要目标,建议世界各国应开放协作、凝聚共识。

  • 2021—2023年,《人工智能安全标准化白皮书》推出并多次修订,我国人工智能治理的理论认识与实践经验渐次深入。

  • 2023年,我国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阐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应构建开放、公正、有效的治理机制,表明我国积极支持在联合国框架下讨论成立国际人工智能治理机构。

  • 2024年,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我国在人工智能治理方面形成了完善的理论体系与实践模式。


(二)区域持续推进,不断加快湾区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建设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近年来在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 深圳市在2018年印发《深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明确要制定数据资产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建立监管和评估体系,实现规范化管理。

  • 广州市在2019年制定《广州市人工智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强调要完善人工智能领域中的数据监管治理体系。

  • 澳门在2023年发布了《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规划》,提出推动电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

  • 香港在2024年由隐私专员公署发布《人工智能:个人资料保障模范框架》,涵盖制定人工智能策略及治理架构等四个方面的措施。


(三)模式持续创新,不断优化湾区人工智能治理新框架

粤港澳大湾区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通过深度融合与协同创新,在人工智能治理模式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治理体系。建立跨层级跨部门协同机制。

  • 在资源基础方面,打破数据孤岛、畅通信息渠道、统一数据信息处置框架,促进数据跨部门跨地区交互共享,为人工智能治理打下良好基础。

  • 在合作机制方面,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制定共同标准、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方式,持续深化湾区人工智能协作化治理。

  • 在湾区政府协同努力下,人工智能治理各项工作协同推进,形成了有机互联、优化创新的生态系统。


二、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以共识性原则加快推进敏捷治理机制

人工智能治理需要以非对抗性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应用为指引。以共识性为原则,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型人工智能协同共治的创新体,对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敏捷治理机制的中国实践建设具有战略意义。更好地发挥珠三角的九市与香港、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的带头作用,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入国家人工智能治理创新体系建设中来,充分发挥香港、澳门技术与人才优势,积极对接全球人工智能产业创新资源,建设开放、协同、创新、共享的敏捷治理机制。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治理创新合作,共同举办“智能向善”科技创新活动,支持华为、云从、大疆科技等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和产品创新孵化器。

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治理创新合作计划,推动粤港澳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粤港澳人工智能国际治理能力体系建设。

(二)加强引导社会主体参与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创新带头作用,充分发挥高校专家、社会群体所掌握的技术能力和产业信息,广泛吸取各界在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建设中的设计思路。

例如,华为、腾讯、云从科技等在人工智能前沿企业针对其掌握的前沿技术,为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建设与创新实践中不断提出的更新建议。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为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建设提供的可信参考。

另外,加快组建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治理委员会,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创新中心,加快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治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设,聚集工智能治理国际创新资源,从而探索出有利于人才、技术、产品和资本等产业创新要素跨境流通的“治理走廊”。

(三)加快建立公共资源赋能体系助推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治理建设的敏捷高效

加快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资源进行整合,构建以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的极点带动、以深圳-中山通道、深圳-茂名铁路等轴带支撑的产业空间格局,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更安全、高效的人工智能发展,引领粤港澳大湾区更深度参与国际合作。加快建立公共资源赋能体系以保障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敏捷高效,并具有全球视野性。

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公共产业资源赋能体系建设,在安全可控的基础上九个市和两个特别行政区间共享人工智能产业资源,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产业形成良性依赖,从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健康发展。图片

¹张睿勍,赛迪顾问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

编辑|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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