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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永:创业者应该了解多少税?

发布时间:2023-07-04      作者:林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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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方面,解决创业者的税收问题。

文 | 林建永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律师、税务师、国际投资分析师

图︱由作者提供

古典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明确提出“社会分工带来的专业化”是社会效率提升的重要源泉。因此,要求每个人都是财税专家,无疑是本末倒置的。创业者成功的关键在于锻长板,而不是补短板。但是,观察当期社会各界舆论,关于金税三期、金税四期的话题炒得热火朝天,甚至一些培训课程动不动就举以某某案例中触犯的刑法和巨额罚款吓唬人。

这种氛围导致大家有一种错觉:似乎不花巨资把自己培训成一个税务专家就不能经营企业了。那么,到底我们创业者对税务要了解到什么样的程度呢?我认为,重点了解以下三个方面就够了。

在你的生意或创业商业模式中

要把税务成本考虑进来

有些行业税负占比不高,即使缺乏对税务成本的考虑,对生意影响也不大,影响的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但有些行业则是高税负行业,如果创业者未能洞察行业,只是看热闹般思考商业模式,接着就开始巨资投入,结果有可能是致命的。

通常对高税负行业影响最明显的是价内税。如果缺乏对消费税、资源税和关税的充分考虑,一些看似稳赚不赔的生意,其实在实际运营中会由于这些价内税的存在,导致商业模式在一开始就是亏损的。

我们举个例子来分析一下。有辆排量4升以上的豪车,现在市场价是200万元,而境外价格是100万元。粗看起来,如果“一不小心”认识了海外4S店的老板,和他合作将车倒卖进来,似乎是一门稳赚不赔的生意,因为看着有100%的毛利。可是如果我们参考如下公式: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税率)×税率

100万元豪车要缴纳关税15万元、缴纳消费税76.67万元,关税加消费税已经达到91.67万元。如果加上保险和运输费用,剩下的毛利估计已经不会超过5%了。如果再算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资金成本,那么这个生意可能已经没办法开展了。

要从税务专管员角度去了解

所从事行业的常见税务风险

在电子监控不发达的时代,开车的朋友或者会有这样的经历:路边虽然有“禁止停车”之类标识与提示,但还是停了一大排车。因为大家都乱停,想着自己也跟着停,应该没事。然后突然有一天,你办事回来发现自己的车被贴罚单了,再一看,一整排乱停的车都被贴罚单了,而一次罚单就足以支付你在这个路段曾经“省”下的停车费,甚至绰绰有余。这个现象说明了什么道理呢?

那就是不要错把人人都犯的错误,即行业的所谓“惯例”当真理。在不同行业中,一些税务风险会由于很多同行的所谓“惯例”而熟视无睹,直到有一天所有人都被处罚。如果我们习惯于多数谬误,也将同样面临着遭受重罚的风险。

因此,要从事一个行业,就要去和这个行业的资深人士交流,了解这里面的“坑”。而行业内的资深税务专管员无疑是你避开税务风险所需的重要人士。同时,伴随税务的动态发展,企业注册后,也应该要求财务人员和税务专管员保持适当互动,增强对企业税务风险的了解。

在企业成功度过生存期之后,建议企业每年应做一次企业的税务风险体检,避免小错酿成大错。国家对欠税的滞纳金是每日万分之五,对于多缴的税款则3年内可以申请返还,因此,通过“体检”可以避免由于欠税产生的巨额滞纳金及罚款,同时也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回在无意中多缴的税款。

依法依规

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很多企业家抱怨税负高,而且认为国家税收政策不公平:企业越大,享受优惠越多。其实这个观点不完全正确,从宏观税负看,我们国家其实处于适中水平。不公平产生的原因,很多时候在于中小企业对国家的指挥棒了解不够。事实上,我国税费政策一直在鼓励创新创业,鼓励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在针对小微创业企业的优惠政策中,首先应该关注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税负已降到利润的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9年及2022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其中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5%。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2021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中规定:在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2.5%。只是针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目前是否仍然适用暂未明确。

其次可以关注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在2017年之前,这个免增值税的起征点是每月3万元,财税〔2019〕13号文将起征点调整到10万元,财税2021年第11号文规定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月的起征点为15万。目前适用的起征点是1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创业者,当月销售额小于10万元时,是免征增值税的。

而在研发领域,我国实行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允许积极开展科技研发的企业根据其研发费用一定比例扩大其所得税前的成本费用列支金额,从而减少其所得税纳税额。我国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起始于1996年,政策适用范围逐步从国有、集体企业扩大到所有查账征收的研发投入企业,允许适用的地域也从中关村、张江、东湖等逐步扩大到全国所有地区,允许扣除的比例也从50%逐步提高到75%和100%。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代表着国家指引产业发展的指挥棒,听指挥落实处,可以极大降低企业创业过程中的税费负担。但是有一点要提醒,现在的税务实务是应享尽享、自主判断、留存备查。因此,我国国家税务政策在加强放管服的同时,也加大了企业自主遵从的税务风险。一旦企业编造资料,违规享受税收优惠,其本身带来的风险通常是得不偿失的。

在了解如上三点的基础上,最后给创业者在金税三期、金税四期方面提一点建议,那是要树立正确的态度:

1. 不要怕,要和税务部门主动沟通,只要你本身不是有意偷税漏税的,尽量多做好事前沟通,通常就可以防范绝大部分税务风险。

2. 听指挥,要结合自己业务实质,发展国家鼓励的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转型,积极合理合法享受税收优惠,降低不必要的税费负担。

3. 要专业,财税知识体系相对比较庞杂,建议聘请相对专业人员从事财会工作,即便找代理记账也要找家靠谱的机构,避免因小失大。

4. 花小钱,可以考虑适当聘请一位税务顾问,相当于“买保险”以避免重大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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