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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军、刘群芳:政策性科技担保平台发展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0-11-18      作者:何勇军、刘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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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科技创新已经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科技担保作为科技型企业的重要融资路径,是助推我国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

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科技与金融杂志”(ID:STFMonthly)


我国正处于“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科技创新已经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科技担保作为科技型企业的重要融资路径,是助推我国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

文章从科技担保定义及其与传统担保的不同出发,调研多个高新技术园区科技担保的现状,归纳总结当前政策性科技担保平台的模式和特征,说明当前政策性科技担保平台建设的问题所在,其次通过梳理科技担保行业为适应当下科技创新情况所进行的业务创新,总结各地的优秀和创新做法,如形成“担保+投资”业务闭环、创新科技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模式,通过对各地成功经验的探讨,文章进而有针对性地对政策性担保平台的发展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何勇军

何勇军

天津科技金融中心负责人

刘群芳

天津科技金融中心助理研究员

文丨何勇军 刘群芳 图丨由作者提供

当下,我国正在经历从“扩大内需”到“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的经济转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即将引发市场变革和产业机遇,而科技创新正是此次变革的关键,科技型中小企业则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担保作为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路径,是推动科技型中小企良好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但是,由于科技担保业务的特点以及政策性担保平台运营模式的限制,科技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作用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因此,从现有科技担保机构运营特点和困境出发,结合科技担保业务的特点,优化科技担保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成为优化科技企业融资生态的重要路径。

一、科技担保的内涵及特点

1. 科技担保内涵

科技担保,是担保机构承诺以第三方身份利用自身的信用或特定的资产专门为缓解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或成长期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而提供的担保,其目的就是支持科技创新,而科技担保平台即是以科技担保为主要业务的担保机构。

2. 科技担保的特点

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具有3个显著的特点:一是轻资产;二是高不确定性造成的高风险;三是高成长性及其带来的高收益。

理论上,科技担保(平台)与传统科技担保业务和机构运营模式存在很大的差异,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科技担保将企业的成长性纳入了其业务判断和审核机制。

科技担保的产品设计和业务判断机制一定是适应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和科技创新特点的,相较于传统担保业务用历史的眼光看现在(即侧重企业历史经营情况和抵押物来衡量企业的还款能力),科技担保则以未来的眼光看现在,更看重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和成长性,科技担保机构的对企业评判的专业能力要求也更高;另一方面是科技担保承认和接受更多类型的担保和反担保的措施,传统的担保产品对抵押物的要求大多以房产、票据等抵押为主,而科技担保接受的可抵押物范围更广,除去房产等硬抵押物,同时承认知识产权、专利等作为抵押或质押物(表1)。

表1 科技担保与传统担保运营模式差异

二、政策性科技担保平台搭建现状

对于拥有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高新技术园区来说,专业科技担保机构是进一步完善区域金融生态体系,推进科技创新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国内许多省市及高新技术园区相继成立了各种不同性质的科技担保公司或创新设立不同管理运作机制的科技担保基金,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对北京、上海、深圳、天津、重庆、安徽等多地政策性科技担保平台运营模式分析,政策性科技担保机构的运作模式主要有全国资组建的政府资本型、国资与民营资本混合所有制的集团公司型、各级财政建立科技担保基金形式种类型:

第一类是全国资组建的政府资本型科技担保平台,其注册资本金来自各级财政或当地的纯国资背景投资机构,可以说是一种纯粹的政策性综合担保公司,各地的大型担保公司或担保集团多采取这种方法设立,比如北京中关村担保、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中心、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这类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都非常雄厚,团队专业,主要管理人员均来自银行、信托、担保和租赁公司,专业素质和管理运营能力都非常高,并且公司推行市场化运作,但是其较大的弊端在于,纯国资企业在风险偏好上偏于保守,因此在选择支持的科技企业上也更加谨慎。

第二类是采取国资与民营资本混合所有制的担保公司,市级层面多以集团形式出现,比如深圳高新投、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而在区县层面,又多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出现,比如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潼南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再如上海最大的民营担保公司之一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首家获得国资入股的民营担保公司。

这类型的科技担保平台源于国资背景,能够获得更多银行的信任,与此同时,通过吸纳民营资本,实现将政府信用与专业化、市场化机制相结合,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既能够积极对接政府政策,实现扶持科技企业的目的,又能够缓解担保风险变成财政风险。

第三类则以科技担保基金模式发展,各级财政出资设立科技担保基金,通过委托当地的国资背景担保机构进行专门管理,同时结合基金管理规则或办法保证实现担保基金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目的,并进一步约定利益和风险分摊机制。

这种模式通常由政府部门制定担保基金管理框架、运作机制、业务绩效评价,通过监督运营机构情况,以保证实现担保基金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目的。各地具体运营管理中,政府部门的权限会有不同,而担保业务决策则以委托管理机构担保公司为主,一些地区政府也保留担保项目的推荐权和否决权,以及对管理公司的绩效考核权。

三、现行政策性科技担保平台的瓶颈

基于科技担保的目的和业务开展特点,理论上,科技担保业务的开展能够及时为现金流紧张的科技企业补充资金。

但是,由于科技中小企群体庞大,科技担保介入企业生命周期的环节又多为天使、初创阶段,这一阶段的企业本身就会有很多非标问题,叠加政策性担保平台的一些机制问题,如此不可避免地导致科技担保业务的开展遭遇一些瓶颈:

瓶颈1:

风险偏好低,决策效率较慢

政策性科技担保平台的资金来源绝大部分来自各级财政部门,法律形式上多是国企或事业单位,这些机构虽然采取市场化运营原则,但源于其资金构成,国有资产承担了绝大部分的风险。

而在科技担保业务中面临的一个较大的问题即是国有资产保护问题,国有资产审计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追究问题。

尤其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大背景下,绝大多数担保机构的主管部门或单位对科技担保业务的风险偏好实际上并不高,导致担保机构不敢、不愿扩张业务。

其次,对于以基金形成运营的科技担保业务,也可能因为政府权限的设置不同,如一票否决权、项目推荐权,发生政府部门过度干预机构运作,如此也造成科技担保业务审核过程较长,效率较慢。

瓶颈2:

担保费利率低,盈利能力及代偿处置能力悬而未决

政策性科技担保机构的市场定位是“政府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扶持机构,不以赢利为目的”。

大多政策性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用利率普遍在1%~2.4%,因此,其盈利利润不足以覆盖公司的全部开支。

根据《2019年度中国融资担保行业信用回顾与展望》 报告显示,在其调研的19家担保机构(包含首创担保、瀚华担保、中关村担保、安徽担保集团、江苏再担保、广东再担保、深圳高新投等)中,除担保收入外,部分担保机构的资金运营业务对其营业收入贡献较大。

比如安徽担保集团2018年担保业务收入占比仅为19.01%,湖北担保集团、深圳高新投、深圳担保集团等2018年的担保业务收入占比不足一半,其投资收益、利息收益对营收的贡献较大。

叠加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及中小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影响,从2016年开始我国担保行业增速放缓、代偿率上升。

而代偿资产的处置能力又对担保机构流动性管理提出了巨大挑战。国有控股担保机构的资产处置需遵照国有资产处置流程。

由于流程繁多、审核环节多、耗时长、产权交易所交易活跃度不高、专利及知识产权市场流通性等原因,导致处置效率较低。

因此,代偿资产处置能力也是政府性科技担保机构的顾虑。

瓶颈3:

缺乏综合性人才,业务审核机制与银行具有重复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是现有金融产品设计和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没有与中小企业的特征及需求相吻合。

当前,我国多数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及业务审核标准并不适应中小企业的特点,而科技担保的开展本意应当是弥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审核的空白点。

然而,实际上,担保平台的业务审核标准与银行信贷审核标准雷同。并且,绝大多数的担保机构都只是作为科技企业资金的借款方,对企业的考量局限于企业当前的还款能力,对企业的未来成长空间没有太多的考量。

但是,从科技担保的理念出发,科技担保机构应当重视科技企业的成长、技术的前景。

与此同时,对企业成长的判断也对科技担保业务人员专业能力提出了高要求,即一个科技担保公司的专家应该等于“银行+创投+风控”三方面的专家。

但是,现阶段,科技担保机构尤其缺乏熟悉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掌握科技项目和技术评价的专业人才,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技担保业务的开展。

四、创新与经验借鉴

随着我国创新创业的氛围愈加浓郁,大量的科技型创新企业开始涌现,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经济增长主要动力之一。

各地科技担保平台也在不断地创新以推动当地更多的科技企业成长,在业务模式上,也出现了值得借鉴的创新模式:集中某个行业的担保;形成“担保+投资”的业务闭环;创新和优化科技担保基金模式等。

创新1:集中在某个产业或行业的科技担保机构

这种对单个产业进行担保产品创新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因为深专一个产业,通过利用对产业的了解和行业经验沉淀,设计的担保产品类型多,运作机制也较为灵活,能够更好地满足产业或行业内新兴企业的融资需求。

这种模式以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典型代表,公司致力为北京市文化产业、科技产业及文科融合等领域提供金融服务,积极在文化创意细分产业进行担保创新,使文化创意企业融资可得性大大提高。

创新2:形成“担保+投资”的业务闭环

将科技担保和创业投资结合起来成为近年来担保集团和担保业务的主流创新模式。

为平衡担保收益和担保风险,一些科技担保平台通过创新产品模式(如债转股或期权的方式)或配备股权投资基金,以担保产品介入企业,在一定条件达成后转为股权投资,最终形成“以担促投”的业务体系。

对于科技和金融两者来说,前者天生面临研发、市场和经营的高风险,后者本身会流向低风险、高收益的地方。科技担保平台通过“担保+投资”的模式,将科技与资本链接得更加紧密,如此,既能发挥担保机构对科技企业的支持作用,又能通过投资在某种程度上参与科技企业的成长,及时获知企业经营情况,控制和降低科技担保公司的风险,并通过共享企业成长红利提高科技担保公司的收益。

这种灵活的股债结合模式,无疑成为很好的经营模式。(未完)

责任编辑│余健仪

《科技与金融》杂志2020年10月刊已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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